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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保 - 轻松理赔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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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车行李险

保单验真  信息安全  理赔协助  在线客服 

价格
50.00
盛世创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限时抢购
距离结束 0天 0时 0分 0秒

投保年龄

保障计划

保障期限

保险标的

随车行李保障限额
2000元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保险标的直接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一)雷电、冰雹、暴风、暴雨、洪水、海啸;

(二)地陷、崖崩、突发性滑坡、泥石流;

(三)火灾、爆炸;

(四)保险单中载明的机动车辆发生碰撞、倾覆、行驶中坠落、外界物体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五)码头、桥梁和隧道坍塌;

(六)保险单中载明的机动车辆在行驶中及在停车场、居住区的院内停放期间,遭受外来的盗窃、抢劫、哄抢;

(七)因受震动、碰撞、挤压而造成包装完好的保险标的破碎、弯曲、凹瘪、折断、开裂或包装开裂致使保险标的散失的损失;

(八)非因包装不善而破裂致使液态、半流体或者需要用液体保藏的保险标的,因受碰撞、震动、挤压致使容器(包括封口)损坏而渗漏。

上述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直接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在保险标的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赔偿数额,但最高不超过受损货物保险金额。

免赔额
200元
200元

生效时间
投保成功后次日零时
投保成功后次日零时

1 产品特色

2 投保须知

1、 本产品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目前该公司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和计划单列市均设置分支机构,该产品的销售区域为:全国

2、 条款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内公路运输随车行李物品定额保险条款》,备案号:人保(备-货物)【2010】主64号

3、本产品的保险期限为一年期,本产品的生效时间为投保成功后次日零时。

4、本产品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为您提供保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数据电文是合法的合同表现形式,电子保单与纸质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非营运随车行(9座下)一年期版限购3份

6、保险标的: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含港澳台地区)的机动车辆封闭的车厢内部及后备箱存放的随车行李物品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

7、本产品采用在线支付方式承保,承保后24小时内我们将通过您预留的电子邮箱地址为您发送电子保单。

8、投保咨询、保单查询、发票索取及客户投诉可拨打客服热线0571-95518。

9、信息安全:我们严格遵守现行的关于个人信息、数据及隐私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充分的技术手段和管理制度,保护您提供给我们的个人信息、数据和隐私不受非法泄漏或披露给未获得授权的第三方。

10、该产品由微易经纪公司负责代销。

11、产品页面仅做产品理解之用,具体内容以正式的保单样式及条款为准,正式保单与条款有冲突之处以保单约定为准,具体详见保单样式。

3 产品条款

4 理赔服务

本保险产品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您可以通过人保财险客服电话0571-95518进行报案理赔,也可通过盛世创富保险经纪客服热线400-1888-810协助处理。

1、发生事故后,应在24小时内拨打人保财险24小时服务热线0571-95518进行报案,我们受理报案后会提示您理赔相关注意事项,必要时我们将安排人员提供现场服务。

2、您把约定的理赔资料交到我们的理赔服务网点或邮寄到客服指定地址。我们受理案件后会审核资料是否齐全,可能会联系您补充必要的理赔资料。我们会严格按照合同履行赔付义务。

3、案件处理完毕后,我们会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您。

4、您在接到付款通知后,查询赔款到账情况,如有疑问随时拨打0571-95518。

 

理赔所需材料

(一)保险单或保险凭证、随车行李物品价值证明或残骸,以及能证明损失保险标的价值的相关凭据。

(二)属于道路交通事故的,被保险人应当提供载运车辆的行驶证、驾驶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法院等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有关法律文书。属于非交通事故的应提供相关的事故证明。

(三)保险标的清单及救护保险标的直接支付的必要、合理的费用单据。

(四)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事故证明和资料。

(五)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盗窃、抢劫、哄抢所造成的保险标的的直接损失,被保险人必须提供盗窃、抢劫、哄抢所造成的损失清单、公安部门的证明等材料,从案发时起3个月后,被盗抢货物若仍未查获,保险人负责赔偿。

(六)其他保险人认为必要的单证和材料。

5 常见问题

  • Q:简单的介绍下什么是随车行李险?

    A: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含港澳台地区)的机动车辆(核定座位在9座以下的非营运客货车)封闭的车厢内部及后备箱存放的随车行李物品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

  • Q:随车行李保什么?

    A: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保险标的直接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一)雷电、冰雹、暴风、暴雨、洪水、海啸;(二)地陷、崖崩、突发性滑坡、泥石流;(三)火灾、爆炸;(四)保险单中载明的机动车辆发生碰撞、倾覆、行驶中坠落、外界物体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五)码头、桥梁和隧道坍塌;(六)保险单中载明的机动车辆在行驶中及在停车场、居住区的院内停放期间,遭受外来的盗窃、抢劫、哄抢;(七)因受震动、碰撞、挤压而造成包装完好的保险标的破碎、弯曲、凹瘪、折断、开裂或包装开裂致使保险标的散失的损失;(八)非因包装不善而破裂致使液态、半流体或者需要用液体保藏的保险标的,因受碰撞、震动、挤压致使容器(包括封口)损坏而渗漏。

  • Q:随车行李有哪些特点?

    A:保费低、保障全;多项组合可供选择;定额承保、方便快捷。

  • Q:随车行李险同一车辆有无购买份数限制?最多可购买几份?保险期限是?

    A:非营运随车行(9座下)一年期版限购3份

  • Q:放在车顶行李架、开放式货厢等位置的物品损失可以赔偿么?

    A:不可以。只有存放在封闭的车厢内部及后备箱的随车行李物品才属保险标的,存放在车顶行李架、开放式货厢等位置的行李物品不在赔偿范围内。

  • Q:被保险车辆的停放区域有什么规定?

    A:被保险车辆只要在不违反交通法规的停放区域内,所造成的保险标的的直接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 Q:责任免除是?

    A:因下列原因造成的保险标的的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地震、海啸; (二)核辐射、核爆炸、核污染、放射性污染、大气污染、土地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 (三)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恐怖活动; (四)在属于发货人责任引起的损失;保险责任开始前,保险标的包装不善或已存在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少所形成的损失; (五)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 (六)保险标的因保险单中载明的机动车辆的车门未上锁及车窗未关闭所致车内保险标的的短少、损失; (七)保险单中载明的机动车辆因无明显痕迹的盗窃、车窗外钩物行为; (八)保险标的的本身缺陷或自然损耗、霉烂变质、本质缺陷、包装不善。 因下列情况下,无论任何原因造成的保险标的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驾驶员无驾驶证或驾驶证有效期已届满,持审验不合格的驾驶证,或未经公安交通部门同意,持未检验的驾驶证驾车,驾驶的机动车辆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实习期内驾驶的机动车辆牵引挂车,在暂扣、扣留、吊销、注销驾驶证期间驾驶机动车辆,依照法律法规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不允许驾驶机动车辆的其他情况下驾车; (二)保险单中载明的机动车辆没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或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 (三)本保险合同中载明免赔额或者按本保险合同中载明免赔率计算的免赔额。 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一切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