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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相互保险组织

时间:2019-01-23 | 浏览量:566次

  根据调查显示,目前我国已获得保监会批复开展相关业务的类相互保险组织仅黑龙江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1家。但是,不少机构以互联网公司的形式经营相互保险。

  2015年10月14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对险资管理、相互保险等领域进行了修改。其中,新增的第二百零二条规定,“保险集团公司、相互保险公司以及其他相互保险组织的设立、分立、变更和解散应当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这意味着保险法首次将各类相互保险组织纳入保监会的监管范围。

  从国内相互保险的发展来看,已获得保监会批复的相互保险组织仅黑龙江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1家,另有不少相互保险组织在获得保监会报批之前,以互联网公司的形式通过微信、手机APP的形式开展业务。根据数据显示,目前国内五大互助平台的会员总数已经超过66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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