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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财险 - 轻松理赔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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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理赔时长

    0天

  • 受理案件

    0

“美途无忧”境外旅游险

保单验真  信息安全  理赔协助  在线客服 

价格
100.00
盛世创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限时抢购
距离结束 0天 0时 0分 0秒

投保年龄

保障计划

保障期限

意外伤害死亡与残疾
50万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残疾的,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

紧急就医及医疗费用(每次事故免赔额800元)
30万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旅行时发生意外事故或突发急性病需要立即救治的,保险公司通过救援机构的授权医生根据其专业知识向被保险人提供医疗咨询,安排被保险人前往授权医生认为最合适的医疗机构进行门诊或住院治疗,承担所需合理、必要的医疗费用:(1)门诊、住院医疗费用;(2)保险事故导致的被保险人首次使用辅助设备的费用,辅助设备包括轮椅、拐杖等。(每次事故免赔额800元)

事发地医疗转运
40万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旅行时发生意外事故或突发急性病,在当地医院进行救治后,若授权医生认为被保险人病情需要,且当地医院条件不能保证被保险人得到充分的救援时,保险公司可通过救援机构以事发地能够提供的最合适的方式安排医疗设备、运输工具及随行医护人员,将被保险人转运至授权医生认为其他医疗条件合适的所在地医院或者邻近国家的医院接受治疗并在本项责任对应的保险金额内承担相应的转运费用。

遗体/骨灰送返
10万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旅行时发生意外事故或突发急性病,并以此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被保险人在境外不幸身故的,根据被保险人亲属的要求,救援机构或其授权代表根据事发当地实际情况并在不违反当地法律的情况下安排遗体保存或火化,且将被保险人遗体或骨灰送返至被保险人的原出发地并在本项责任对应的保险金额内承担相关费用。

亲属慰问探访
6000元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旅行时发生意外事故或突发急性病进行住院治疗的(住院超过8日),救援机构安排被保险人的一名成年直系亲属前往被保险人所在地探访,给付由此产生的合理交通费(限普通航班经济舱机票或其他更经济的交通方式)和实际支出的合理住宿费用(限三星级酒店标准间)。

旅行证件重置费用
3000元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旅行时因遭窃、被劫等导致证件(护照、签证、其他旅行所须证件)损毁、灭失或无法使用,并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向警方报案,给付合理的证件重置费,以及该被保险人为重置该证件所额外支出的合理必要的公共交通费用及酒店住宿费用(限三星级酒店标准间)。

1 产品特色

2 投保须知

1、本产品由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本保障计划投保人年龄须为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

2、本保障计划被保险人年龄须在1-70周岁,身体健康,常住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中国台湾),持有有效签证而赴境外旅游或境外商务旅行的自然人。

3、本保障计划每名被保险人每次旅行最多可投保1份,多投无效。

4、本产品仅承保从中国大陆境内(不含港澳台)出发,   前往境外目的地的全球旅行,   但不承保被保险人任何直接或间接由于前往或途经索马里、利比亚、利比里亚、叙利亚、阿富汗、北苏丹和南苏丹、刚果民主共和国、伊拉克、中非、也门、巴勒斯坦、南极、北极、古巴、伊朗、朝鲜、尼泊尔、克里米亚地区、缅甸、伊拉克,及投保时已经处于战争状态或已被宣布为紧急状态的国家或地区,   及其他遭受联合国决议制裁、禁止、限制的国家或地区或遭受美国、英国、欧盟的贸易或经济制裁的国家或地区,   或在上述国家旅行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

5、被保险人应为中国公民或拥有在中国大陆境内(不含港澳台)永久居留资格。

6、本保险单的保险期间自被保险人离开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时开始至被保险人返回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时为止。

7、客户服务理赔救援整体服务由ArchInsuranceSolutionsInc.提供。24小时紧急救援和理赔服务电话为:中国境外请拨打1-443-798-2059(对方付费电话);中国境内请拨打95556-9-3;提交索赔的网站:https: //sinosafeclaims.archinsurancesolutions.com.

8、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的身故保险金额不超过保监会规定的限额。

9、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出险时,使用境外伤残标准《ContinentalScale欧陆标准》进行伤残鉴定。

10、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法定,非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11、保险人根据投保人的投保申请,在投保人按约定交付保险费后,依据本合同所附《华安财险出境人员意外伤害保险(B款)条款》、《华安财险出境人员意外伤害保险(B款)附加境外紧急救援保险条款》、《华安财险出境人员意外伤害保险(B款)附加旅行不便保险条款》、批单及特别约定,承担保险责任。请仔细阅读并理解保险条款的全部内容,特别是免除保险责任条款。

12、投保人兹申明以上各项内容填写属实,已征得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如果投保信息不真实,保险人将有权拒赔,一切后果由投保人本人承担。

13、本保障计划为网络销售产品,网上投保、网上支付、网上即时核保并出具电子保单;您可拨打华安客服电话95556查询、验真。

1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数据电文是合法的合同表现形式。投保人接受以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电子保单作为本投保书成立的合法有效凭证,电子保单与纸质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如实告知

您应如实填写投保信息,并就我们提出的询问据实告知,   否则我们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解除保险合同且不承担赔偿责任:

(1)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2)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3)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公司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4)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公司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但退还保险费。

16、本产品为华安-“美途无忧”境外旅游险,条款和批文为:华安财险出境人员意外伤害保险(B款)条款,批文:C00002432312017052503192;华安财险出境人员意外伤害保险(B款)附加境外紧急救援保险条款,批文:C00002432322017052503302;华安财险出境人员意外伤害保险(B款)附加旅行不便保险条款,批文:C00002432322017052503312

17、该产品由微易经纪公司负责代销

18、产品页面仅做产品理解之用,具体内容以正式的保单样式及条款为准,正式保单与条款有冲突之处以保单约定为准,具体详见保单样式。


3 产品条款

4 理赔服务

本计划由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您可以通过华安客服电话95556进行报案理赔,亦可通过盛世创富保险经纪客服热线400-1888-810协助办理。


1、出险后请及时拨打华安客服电话95556进行报案。

2、在客服人员的指引下准备理赔资料申请理赔。

3、请将理赔申请书及理赔材料邮寄到理赔部门或转交到相应机构。

4、理赔部门审核确属保险责任范围,在赔付协议达成后进行赔付。


5 常见问题

  • A: 在境外出险,如何获取紧急援助?

    Q: 本保障计划的救援服务由ArchInsuranceSolutionsInc.提供,当您在境外需要获得救援服务时,请拨打24小时全球救援热线:中国境外请拨打1-443-798-2059(对方付费电话);中国境内请拨打95556-9-3。

  • A: 此保障计划用的是什么伤残标准?

    Q: 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出险时,使用境外伤残标准《ContinentalScale欧陆标准》进行伤残鉴定。

  • A: 保险起期如何选择?

    Q: 由于使馆要求或时差原因,为保证您的签证可以更加顺利的办理,建议选择的保险起止期在您的出行日期的基础上前后各增加两天,例如:出行日期为10月1日至10月10日,建议选择保险起止期为9月29日至10月12日,具体以领事馆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