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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人寿 - 轻松理赔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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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金刚未成年人意外险

保单验真  信息安全  理赔协助  在线客服 

价格
76.00
盛世创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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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年龄

保障计划

职业类别
 查询

保障期限

意外身故/伤残责任
10万
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含第一百八十日),被保险人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残疾,按本合同约定给付意外身故/残疾保险金,若为身故,则本合同终止。

意外医疗责任
1万
1、免赔额100元。
2、若已经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等社会保险以及其他医疗保险报销,则剩余部分扣除免赔额后按100%给付;
若没有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等社会保险以及其他医疗保险报销,则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扣除免赔额后按80%给付。 
3、在社保目录内给付。

意外住院津贴
50元/天
按实际住院天数给付意外住院津贴;同一住院原因的给付,最高以 90 天为限;累计180 天为限。

附加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伤残
10万
1、保障范围:私家车、网约车、公路公共交通、水运公共交通、轨道交通、航空意外;
2、若被保险人遭受交通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交通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被保险人因该事故导致身故或残疾,按该种风险所对应的保险金额给付交通意外身故/残疾保险金,若为身故,则本合同终止。

生效时间
投保成功后第四日零时
投保成功后第四日零时

1 产品特色

2 投保须知

1.本保险产品是由上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承保,并通过网络销售的保险产品。目前上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市及其辖区经营保险业务,可支持上海市及其辖区的线下业务服务,非以上地区的客户将可能无法获得便捷、及时的保险服务。

2.本产品适用条款《上海人寿大金刚个人综合意外伤害保险【上海人寿[2018]意外伤害保险023号】、《上海人寿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上海人寿[2018]意外伤害保险025号】。

3.报备文件编号:上海人寿发【2018】8号,由上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并通过网络销售的保险产品。

4.投/被保险人投保年龄范围:出生满28天(含)至17周岁(含)。

5.根据保监发〔2015〕90 号文件规定,对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在被保险人成年之前,各保险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被保险人死亡时各保险公司实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按以下限额执行:1.对于被保险人在保单生效时不满10 周岁的,不得超过人民币20 万元;2.对于被保险人在保单生效时已满10 周岁但未满18 周岁的,不得超过人民币50 万元。

6.职业类别1-3类且身体健康的自然人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7.本保险产品投保人的范围是:投保人仅为被保人的父母。

8.本保险产品意外医疗每次免赔额100元,住院津贴最多赔付180日,意外住院津贴无免赔天数。

9.本保险产品意外医疗责任:被保险人在申请医疗保险金之前已经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等社会保险以及其他医疗保险取得医疗费用补偿,我们对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扣除取得的补偿和免赔额后的剩余部分按100%给付。如果被保险人在申请医疗保险金之前没有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等社会保险以及其他医疗保险取得医疗费用补偿,我们对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扣除免赔额后的剩余部分按80%给付。

10.本保险产品保障期限一年,无等待期、无犹豫期。

11.未满期净保费:未满期净保费=指已交保险费×(1-35%)×未经过期间÷保险期间,未经过期间和保险期间以天数计算。

12.被保险人因下列项情形,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1)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伤残或导致被保险人住院、发生医疗费用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①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②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自虐或故意自伤;

③被保险人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④被保险人斗殴、醉酒,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⑤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⑥被保险人因接受整容手术或其他内、外科手术导致医疗事故或因药物过敏所致;

⑦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⑧被保险人从事或参与潜水、滑水、滑雪、滑冰、滑翔翼、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摔跤比赛、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各种车辆表演、车辆竞赛或练习、驾驶卡丁车等高风险运动;

⑨被保险人产前产后检查、怀孕、流产、分娩(含剖腹产)、避孕、绝育手术、治疗不孕不育症、人工受孕及由此导致的并发症;

⑩被保险人从事或参与恐怖主义活动、邪教组织活动;

⑪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⑬被保险人发生猝死。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对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我们向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投保人除外)退还本合同的未满期净保费。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对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的未满期净保费。

(2)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住院或发生医疗费用的,我们不承担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和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的责任:

①任何职业病、先天性疾病、遗传性疾病、特定传染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②整容手术或其它内、外科手术导致医疗事故、矫形治疗、各种美容、整形项目;

③被保险人屈光、验眼配镜、助听器装配、装配假眼、假肢、近视和斜视眼的矫形术等;

④牙科疾病,但因意外所致的不受此限;

⑤被保险人在投保前已罹患的疾病或已出现的症状;

⑥被保险人的一般健康检查或疗养、康复、以及以捐献身体器官为目的的医疗行为;

⑦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者患艾滋病;

⑧各省市医疗保险管理部门规定的(含公费和劳保)不予结算的医疗费用或正在执行的自费项目和药品部分的费用;

⑨被保险人在非指定医院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

(3)因下列情形导致被保险人住院或发生医疗费用的,我们不承担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的责任:

被保险人椎间盘突出(包括椎间盘膨出、椎间盘突出、椎间盘脱出、游离型椎间盘等类型)导致的医疗费用支出。

13.特约部分:

(1)本保险承保1-3类职业,判定职业等级以出险时被保险人的职业类别为准;

(2)不承担高空坠落所导致的意外责任,高空定义为层高3楼(含)或10米(含)以上;

(3)医疗指定医院:二级及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不承担私营社保定点医院治疗费用;

14.网上投保为您提供电子保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数据电文是合法的合同表现形式,电子保单与纸质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您可以登陆上海人寿官网http://www.shanghailife.com.cn自行下载电子保单或进行保单验真。

15.如果您需要保险费发票,可以拨打 400-911-8118,我司将为您提供发票打印及邮递服务。产品投保咨询及投诉,请拨打 400-911-8118。

16.如实告知:您应如实填写投保信息,并就我们提出的询问据实告知,否则我们有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解除保险合同且不承担赔偿责任:

1)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2)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3)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公司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4)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由严重影响的,保险公司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但退还保险费。

17.信息变更:如果您的邮件地址、通信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发生变化,请与上海人寿客户服务电话400-911-8118联系,办理变更事宜。

18、信息安全:我们严格遵守现行的关于个人信息、数据及隐私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充分的技术手段和管理制度,保护您提供给我们的个人信息、数据和隐私不受非法泄漏或披露给未获得授权的第三方。

19、该产品由微易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负责代销。

20、产品页面仅做产品理解之用,具体内容以正式的保单样式及条款为准,正式保单与条款有冲突之处以保单约定为准,具体详见保单样式。

3 产品条款

4 理赔服务

本计划由上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您可以通过盛世创富保险经纪客服热线400-1888-810协助办理,亦可通过上海人寿客服电话 400-911-8118进行报案理赔。

理赔流程:

一、索赔金额>3000

理赔报案——资料递交——审核受理——赔付结案

报案方式:

1、上海人寿客服热线  4009-118-118  后续将由专职人员协助办理理赔业务

二、索赔金额≤3000(特色服务——疾速赔)

 

备注:

“索赔金额在3000元以下的补偿型、定额给付型个人医疗保险”可通过微信申请在线理赔。

“索赔金额在3000元以下,事实清晰、责任明确,且无需调查的费用补偿型、定额给付型个人医疗保险”,无需补交材料原件,仅需使用微信理赔拍照上传,理赔申请提交后一个工作日内结案。

 

【温馨提示】

1.如果出现紧急情况,可先行处理,待情况稳定后联系我司进行理赔报案;

2.报案时,请您提供出险人基本信息、出险地点、出险原因,以及治疗就医情况,联系人等相关情况;

3.发生合同约定保险事故导致需要到医院接受治疗,请到合同约定的医院(二级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就诊治疗,并使用当地社保医疗范围内的检查治疗项目或药品;

4.就诊的同时请妥善保存医院病历、原始收费凭证、处方、诊断证明、检查化验报告、住院证明等就医相关材料,并及时向我司提出理赔申请;

5.除了给您提供电话报案的方式,您也可通过上海人寿官方网站或官方微信进行报案;

6.申请理赔的方式有以下两种:

1)亲临柜面办理:准备好索赔需要的相关资料后,直接前往我司客户服务柜面办理;

2)快递形式申请:准备好索赔需要的相关资料后,通过快递形式将所有资料寄送至我司客户服务柜面办理;

7.索赔资料指引

A:身故保险金申请

1)保险合同;

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

4)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需提供相关意外伤害的证明和资料;

5)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6)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资料;

7)受益人关系证明及银行卡。

B:全残保险金申请

1)保险合同;

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国家有关机关认可或具有合法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出具的全残鉴定证明;

4)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全残的,需提供相关意外伤害的证明和资料;

5)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资料。

6)受益人银行卡。

5 常见问题

  • Q:父母为子女投保意外险保障时,被保险人最高保额是否有限制?

    A:是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现就规范父母作为投保人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人身保险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在被保险人成年之前,各保险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被保险人死亡时各保险公司实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按以下限额执行: (一)对于被保险人不满10周岁的,不得超过人民币20万元。 (二)对于被保险人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

  • Q:参加户外攀岩摔伤了,可以申请理赔吗?

    A:不可以。从事攀岩运动、特技表演、驾驶卡丁车等各类高风险运动属于条款责任免除范围,无法申请理赔,责任免除详细内容请见产品条款责任免除部分。

  • Q:父母为子女投保意外险保障时,被保险人最高保额是否有限制?

    A:是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现就规范父母作为投保人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人身保险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在被保险人成年之前,各保险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被保险人死亡时各保险公司实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按以下限额执行: (一)对于被保险人不满10周岁的,不得超过人民币20万元。 (二)对于被保险人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

  • Q:参加户外攀岩摔伤了,可以申请理赔吗?

    A:不可以。从事攀岩运动、特技表演、驾驶卡丁车等各类高风险运动属于条款责任免除范围,无法申请理赔,责任免除详细内容请见产品条款责任免除部分。